家長質疑學校企圖推卸責任製冰機租賃,石碣鎮教育辦已介入調查
  羊城晚報訊記者謝穎報道:開學首日,13歲的初二學生李正輝放學歸家途中,下校車時不慎摔斷了右腿。事發後,碣識中學墊付了13000元醫葯費,卻讓家長簽下了“關鍵字排名自己踩空”的協議書,被家長質疑校方企圖推責。昨日,石碣鎮教育辦相關負責人稱已介入調查,表示並不是簽了協議學校就不用負責,追責還待具體調查。
  家長:
  簽協議才墊竹北買房付醫葯費
  2月17日是開學首日。放學後,李正輝如往常一樣坐上了碣識中學的校車。李正輝告訴記者,他不認識當天的跟車老師,女老師讓他提前一站下車,理由就是機車借款下站下車的只有他一個人,再停一次車很麻煩。
  於是,製冰機維修校車開到天涯亭步行街站時,李正輝走到車門準備下車,突然感覺腳鉤住了階梯,從車上摔了下來。一開始以為沒事,走了兩步,李正輝才發現右腳非常疼。
  這時,跟車的老師馬上通知了校方和李正輝的母親。聽到兒子從校車上摔下來的消息,丁女士說她被嚇死了,趕到現場將兒子送進了醫院。
  經醫生診斷,李正輝右腿股骨中下段骨折,需要馬上手術,費用約2萬元。丁女士一家都是外地人,靠在石碣擺攤貼手機膜度日,平時掙的錢也不多,一時無法湊足手術費。
  為此,丁女士多次找校方及鎮教育辦。“學校卻跟我說,買了保險,兒子摔傷也不關學校的事。”
  直至19日下午,學校答應先墊付13000元,但要丁女士簽訂一份協議。“因為實在沒錢,我當時急著給兒子做手術,給教育辦打電話咨詢說沒事,就簽了。”據她回憶,協議的內容大致為:李正輝自己踩空摔倒,學校出於人道主義先墊付了13000元,等保險理賠後,再從保險金中退給校方相應款額,同時,李正輝日後醫療費用由自己承擔。
  校方:
  負多大責要領導定
  “律師告訴我,簽了協議,校方就免責了。”丁女士說,原想再找法律援助,律師聽到消息後直接掛了電話。而這份協議,丁女士手上並沒有,“只有校方纔有。”
  現在,李正輝仍躺在病床上,已花了26000元醫療費,除了墊付的手術費之外,校方再沒有行動。據李正輝的主治醫生說,李正輝的傷勢要恢復,還要看情況,估計需要4個月到半年。
  家屬認為,校方避談自己的責任,還讓家長簽協議避責。“起碼兒子的醫葯費,學校不能不聞不問。”
  昨日上午,記者來到了石碣鎮碣識中學,該校教務處唐先生表示,事發後,確實與家長簽下了協議,但拒絕提供協議內容。“當時家長急著要錢,所以簽了約,一開始是這樣的。”
  “學生坐校車出了事,學校責任肯定有。(負)多大的責任,要向領導彙報,征求領導意見。”
  同時,接受記者採訪的後勤負責人王先生表示:“(這個協議)簽與不簽都沒有太大影響,但學生家長多少也要承擔些醫療費”。
  鎮教育辦:
  簽協議不代表就可免責
  石碣鎮分管民辦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目前,鎮教育辦已經介入此事。
  他說,事發當天就瞭解到學生受傷一事,據其瞭解,可能由於孩子下車時腳放錯了位置,學生也有些調皮,最後導致摔跤。孩子入院後,約需2萬元手術費,當時學校墊付了13000元,家長出了4000元。對於校方要求簽協議一事,這位負責人稱,他也是事後才知道,但協議內容,他表示並不知情。
  對於家長質疑校方想推責,這位負責人認為,並不是學校簽了協議就不用負責,具體的追責還要看調查結果,“如果沒有律師在場,他這份協議也不一定合法。”他表示,目前學生的傷情出現了變化,超出了2萬元的預算,所以目前最主要的工作是促成校方與學生家長協商,先將學生的腿傷治好,下一步才是追責。編輯: 鄔嘉宏  (原標題:學生下校車摔斷腿被要求簽自己踩空協議 家長質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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